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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支持措施!2022年合肥市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条件及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10/11  浏览次数:890

2022年合肥市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流程有哪些?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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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措施

第十九条国家能源局将基于用户意愿,积极协调用户企业承担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

第二十条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依托工程,含应用该技术装备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的其他能源项目,享受《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中明确的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 鼓励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单位利用商业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等,加强风险保障。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三、申报流程

第五条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根据有关行业规划、依托工程建设条件、支持政策等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统一上报国家能源局。中央企业相关技术装备通过依托工程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同步申报。

第七条 国家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过程如下:

(一)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第三方机构组织能源技术装备领域资深专家,组建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申报的技术装备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视需要可以组织企业答辩或实地考察。

(三)评审会结束后,第三方机构负责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家能源局。

第八条 国家能源局根据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第三方机构评审的技术装备及其依托工程可行性进行评定。

第九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家能源局反映,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决定受理的异议,由国家能源局转送原第三方机构,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应组织专家复审,复审专家组由原评审专家和相关专业小同行专家构成,视需要可以组织企业答辩或实地考察。国家能源局根据第三方机构意见,形成最终复审意见。

第十一条 经复审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足以影响首台(套)评定结果的,维持原评定结果;认为异议成立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不予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

第十二条 经公示无异议,或相关异议处理程序结束后,国家能源局以公告形式,发布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并负责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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