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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等)申报条件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2/10/25  浏览次数:763

本文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宜昌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一)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

  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宜昌境内注册、税务关系在宜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高新和社发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000万的非高新技术企业。

  农业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以上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研究的科研院所。

  3. 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保障能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应为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

  4.项目符合宜昌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绩效目标明确且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和环保效益前景。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项目重点解决企业生产过程的技术难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宜昌境内注册、税务关系在宜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下的企业。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比应达到高企认定要求。

  3.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保障能力,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为申请财政资金的2倍以上。

  (三)基础研究项目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重点支持聚焦产业培育和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具有相对前瞻性、原创性的应用基础研究。

  (1)项目申报主体为三峡大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

  (2)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均已按期结题。

  2.医疗卫生研究项目

  项目主要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关键共性问题,开展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1)申报单位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2)申报单位同一科室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

  (二)单位推荐。项目申报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市直和中省在宜单位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项目受理。项目汇总表由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受理。

  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材料按技术领域分别由各业务科室受理: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项目由高新技术科受理;

  ——生物医药、精细化工、资源与环境领域项目由社会发展科技科受理;

  ——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互联网+农业等现代农业领域项目由农村科技科受理。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医疗卫生研究项目申报材料由社会发展科技科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支持企业与三峡大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申报科技项目,双方需签定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以前年度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

  2.同一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多头申报的;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近年来承担市级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验收的;

  5.注册成立八年以上且获得过市级科技研发项目立项,还未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的。

  (三)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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