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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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芜湖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条件要求及补贴资助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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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各区县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补贴资助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的资助。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孵化器,运营满一年后,经认定符合孵化器标准的,对新增面积每平方米分别给予 100 元和 50 元,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后补助。
芜湖市各区县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条件要求
众创空间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场地为自有或租期3年以上,为入驻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及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所,公共办公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二)独立的运营机构。运营机构具备承担为入驻企业提供基本的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一支能够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队伍。
(三)活跃的创客群体。市级众创空间入驻创客不少于20个或当年获得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扶持的项目不少于3个。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入驻创客不少于30个,或当年获得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扶持的项目不少于5个。
(四)统一的标志标识。在众创空间醒目位置设立“芜湖市(某某)众创空间”标识牌,并于公告牌中载明众创空间概况,公布各项服务内容、管理制度等。
(五)一站式服务体系。要有免费的互联网高速带宽接入服务,可以用于创业服务的各类软件工具,有实用的各类培训师资及教程用于开展创业培训,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注册、培训、融资等相关的一站式便捷服务。
芜湖市各区县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流程
(一)评审程序。
1.各众创空间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报,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县区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答辩,并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评审。
3.评审结果报市创业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芜湖市众创空间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供众创空间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系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众创空间载体建设面积证明材料、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含公共设施情况说明、水电月租情况、发展规划等);
4.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第七条众创空间的支持政策。对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奖励,对达到市级及以上示范性众创空间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根据年度绩效评定结果分两年拨付。对与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合作投资运营的众创空间,可预拨建园补贴,根据承诺条件进行后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追回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