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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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每年认定数字化车间200个。已认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验收,每两年组织一次复评。
想认定申报合肥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欢迎咨询热线:15656027297了解更多政策,获得相应辅导,了解申报代办费用。
合肥市数字化车间认定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l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3、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过渡;
4、设备数字化: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5、管理信息化: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
合肥市数字化车间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企业申报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经信委,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评审认定。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行文认定。
合肥市数字化车间复评程序
1.复评。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应用实效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运营成本、用工情况、节能减排、推广前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提出复评意见,并在复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评价结果。复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公布。市经信委正式行文发布已认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复评结果。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评的;
(二)复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