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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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领军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及时间整理如下,东湖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营收10亿元以上、财政总贡献和研发投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可申报领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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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领军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二)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
(三)2021年度财政总贡献和研发投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领军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参照实施细则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资料须包含2021年度经营情况(审计报告)、含税局公章的税务缴纳情况、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等。申报企业须于2022年11月15日前携带申报资料原件,报送一式三份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