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资讯

经验分享/南京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条件方法和申报时间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2/12/7  浏览次数:826

南京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条件方法如下,请大家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申报,企业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的重要领域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进行申报,有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联系以下该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南京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条件方法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初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基础数据处理

在进行正式评价之前,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明确的各项指标解释,结合申请报告中的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对企业技术中心提交的“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中各项数据值进行逐项核实,对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数据,按量予以核减,以最终的核定数据作为计算每项指标得分的依据。

二、指标数值计算

在获得各项指标的核定数据后,可获得《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工作指南》附件 4 第一部分)中各项指标的数值。其中,有 7 项指标的数值须通过计算获得。对于引入行业系数进行调节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 比重”3 项指标,在计算获得原始指标数值后,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见《工作指南》附件 4第三部分)作为计算相关指标得分的最终依据。

以下是 7 项指标具体的计算方法:

(一)“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指标”数值,由“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核定数据除以“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核定数据得到;

(二)“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数值,由“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核定数据除以“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数据, 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得到;

(三)“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数值,由“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核定数据除以“企业职工总数”核定数据得到;

(四)“研发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数值,由“研发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数”核定数据除以“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核定数据得到;

(五)“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数值,由“新产品销售收入”核定数据除以“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数据,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得到;

(六)“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数值,由“新产品销售利润”核定数据除以“利润总额”核定数据,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得到;

(七)“利润率”数值,由“利润总额”核定数据除以“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数据得到。

三、得分计算方法

获得《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数值后,根据基本要求、满分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其总和就是该企业的评价得分。

(一)关于各项指标的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

各项指标的基本要求、满分要求,由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历史数据测算得到,并根据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发展总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当前基本要求、满分要求的数值见下表。

南京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时间

请各地于7月23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推荐操作,并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报送我厅(邮寄地址另行通知),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