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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时间条件和材料清单 附管理办法

文字:[大][中][小] 2022/12/7  浏览次数:980

2022年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已经启动,申报时间截止什么时候?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小编这就整理了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时间条件和材料清单,同时附上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有想要申报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212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山南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二、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打印工程中心建设申报书及近2年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1份,送辖区科技(经)局或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各县区、园区科技(经)局负责填写本辖区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连同推荐函和各中心申报材料纸质件各11份统一送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证明附件材料参考目录

1、单位资质证明

包括:统一社会信息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书)复印件。

2、单位有关财务和开展科技活动报表

包括:近2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企业2021年度科技活动支出明细。规上工业企业同时需要提交通过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打印的企业在线填写的两张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3、科技项目和知识产权成果材料

包括:企业在研和近2年已完成的科技项目(含对外合作项目)相关文件或证明;近2年申请或授权的专利、主持或参与制订的标准或其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和奖励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其它有关科技创新活动能力证明、认证资质和荣誉证书等。

4、现有科技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

内设研发机构组建情况,现有科研设备、设施(需提供图片证明);单位技术负责人、从事研发主要人员及外聘专家情况(需签字确认);开展行业培训和对外技术服务。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已制定的工程化开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企业网站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6、其它

按企业规模和研发实力,列举本市和省内同行业技术领域的单位名单(排序不超过5个);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三、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范围

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重点支持依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有研发能力的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优先支持本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四、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本市某一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工程化实力,有技术水平较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

2.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和研究场地。组建中心后,有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和科技项目的能力。

3.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资金的能力。有持续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工程化目标。

4.产学研联系紧密,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市工程中心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我市特色与优势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提升为目的,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联合,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建立推进成果转化的工程化研发环境,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为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 工程中心主要依托本市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组建。根据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相同技术领域只设立一个工程中心。

第四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我市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内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为行业或领域培养急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实行开放服务,接受有关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业务。

(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

第五条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工程化实力,并有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具备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有技术水平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

(二)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三)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资金的能力。

(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开拓创新、高效精干的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

(五)产学研联系紧密,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有着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第六条 工程中心的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二)根据申报情况,由计划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进行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计划科提出每年拟组建中心计划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由计划科会同业务科室组织专家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工程中心进行可行性论证。

(四)工程中心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申报单位签订《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市科技局颁发“淮南 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铭牌,正式启动中心建设。《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是工程中心实施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  依托单位是工程中心建设的主体。建设所需经费以依托单位自筹为主,鼓励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市科技局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和工程中心建设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工程中心建设引导资金。

第八条 依托单位应对工程中心建设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要求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 研发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 工程中心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工程中心建成运行后采取独立的管理体制,一般应建成独立法人或独立核算的二级法人实体,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

第十条 工程中心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中心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原则上由依托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工程中心发展规划、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审定,监督与检查,审议财务预决算及其收益分配方案,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关系,聘用或解聘中心主任等。

第十一条 工程中心应设立工程技术委员会,一般为59人,由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和国内科技界、企业界知名专家组成;主要审议工程中心的规划、研究开发工作计划、项目,评价工程试验设计方案,帮助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等。

第十二条 工程中心可视同科研机构,直接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五章 验收与考评

第十三条  工程中心建设期间,依托单位应每半年将阶段性建设情况报市科技局。

第十四条  依托单位按项目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后,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并编写工程中心建设验收总结报告。市科技局组织同行专家或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现场验收或评估。经验收或评估合格后,颁发相应铭牌。

对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依托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申请提前验收。工程中心建设期间,根据市场变化确实需要调整计划任务书内容和进度的,依托单位必须提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批准。对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的工程中心,市科技局将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酌情收回所拨经费,并暂缓受理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

工程中心每年年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连同相关统计报表一式二份送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将组织考评小组或委托科技中介机构每两年对其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评或评估。经过考评或评估,对运行正常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中心给予滚动支持,并择优推荐申请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管理不善、作用发挥不好的,责成限期改进。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撤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事项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关于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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