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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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贯标,示范企业等16条细则整理如下,仙桃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补贴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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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一)鼓励发明专利创造。对当年获得国内授权的企业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23万元补助。
(二)鼓励培育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对当年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当年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当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给予3万元补助。
(三)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海外布局。对当年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万元补助。
(四)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对具有一定出口实绩,且当年获得商标国际注册并有效使用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设立市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项目,择优支持一批研发投入大、发明专利产出多、品牌效益优的创新型企业,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六)实施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引导重点出口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挖掘与布局,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分析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设立市级海外护航项目,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七)鼓励知识产权依法维权。支持本辖区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对有显著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胜诉案件,每项给予最高1万元资金补助。高知名度商标、高价值专利以及主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胜诉的,每项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八)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机制。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分别给予最高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九)鼓励权利人参与奖项评选。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金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对获得省地理标志大赛、商标类品牌大赛金奖、银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当年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给予8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开展重点产业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对企业委托服务机构开展预警分析、评议等服务的给予2万元补助。
(十一)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十二)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对企业开展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根据贷款到账额度给予评估费用全额补助和贷款利息5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质押贷款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十三)加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鼓励企业采取转让、许可等方式引进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技术,对转化实施效益显著且转让许可金额1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资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到账金额的50%)。
四、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行业组织、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对备案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根据服务实绩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十五)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来仙桃创业,对经批准在我市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实绩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对当年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试点学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培训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并根据工作实绩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我市原有文件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