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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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申报,以下内容分享了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奖励政策和工作要求。
江苏省/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流程
1.在线咨询:15005600923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
江苏省/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报流程及费用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流程
1.对预申报企业进行前期评估
2.与预申报企业对接,收集申报所需材料
3.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并进行相应的规划
4.预申报企业确定审计公司
5.确定企业人员花名册或科技人员
6.根据预申报企业客观情况完成必要的知识产权申报工作
7.为预申报企业与高校或研究所搭建产学研
8.对预申报企业前两年研发费用进行分析
9.对预申报企业前两年的所得税进行分析
10.再次核查预申报企业财务成长性数据
11.对预申报企业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进行分析
12.对预申报企业当年研发费的归集与高企研发费&高品收入辅助台账进行分析
13.辅助预申报企业申报下个年度的所得税
14.辅助预申报企业出具近三年年度审计及专审报告
15.高企申报材料的编写以及国网系统的填报
16.国网系统提交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费用类别
1.申报代办咨询费用
2.知识产权费用
3.科技查新费用
4.产品检测费用
5.高新企业专项审计费用
一、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泰州市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以来未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未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综合得分须达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8.企业提交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9.提交申请的企业若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需于9月30日前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相关表格、证明材料等,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连同纸质原件提交至所在地科技部门,企业须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资格审查。
各地科技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以及企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名单(见附件8),于10月14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及申报材料(PDF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3.评审认定。
按照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评审标准,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提交的企业进行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并作为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入库培育。
三、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封面(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总目录
(4)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
①.企业基本信息
②.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
③.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④.知识产权汇总
⑤.企业近两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⑥.企业近两年研究开发费用汇总
(5)注册登记证件
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6)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提供:
①.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②.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③.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④.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7)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提供科研项目立项报告、立项手续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的验收或结题报告等。
(8)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提供企业近两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5,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9)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的相关材料
提供企业自身的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文件及落实情况佐证资料。
(10)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提供相关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1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提供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见附件6)、企业科技人员情况表(见附件7)、上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1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包含: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
(13)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1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包含: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四、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按《2022年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泰企积发〔2022〕2号)给予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市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较上年增加额的10%折算计分,最高30分。
五、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申报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各地科技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企业的组织、审核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
3.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条件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报送市科技局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