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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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最高200万,浦口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材料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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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奖补
1、重点项目组织方式。
本年度重点项目只面向指南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主要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未来高端产业发展要求,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要跨地区整合资源,形成产业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的强强联合,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企业承担,其他课题也须有省内企业参与;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
2、竞争项目组织方式。
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20万元。竞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3、后补助项目组织方式。
获得第七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可直接申报后补助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
浦口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浦口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要求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分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三类,申报单位及项目必须符合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相关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另外由于此次为限额申报,区科技局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研发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优先支持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较高的企业。
浦口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下载的项目信息表有水印,申报书正文是条形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七份。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制作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且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
浦口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网上填报项目信息表和任务书,备齐相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信用承诺。
2.所有申报单位需将经审核的申报资料打印装订后报送相应主管街道园区,各街道园区出具申报推荐函(附件3),并对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初步审查、盖章。
3.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包含附件4电子版汇总表,发到邮箱)报送至浦口区科技局高新科(浦口区雨合路20号芯浦科创中心1号楼13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