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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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征集双链融合专员的通知》(皖科才秘〔2023〕15号)(见附件)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电话/微信(18715034835)咨询:
1、将科技服务团成员同时纳入到双链融合专员人选,按照《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皖科智秘〔2022〕384号)开展工作,县(区)园区要主动对接,抓好落实。
2、市科技局将征集到的双链融合专员备案入库和进行管理,相关信息与县(区)园区分享。
3、县(区)园区根据各自主导产业凝练出来的技术需求和园区、骨干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市级双链融合专员信息库,做好供需双方信息比对、对接与服务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供需双方信息比对、对接情况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科。
4、市科技局依据县(区)园区上报的信息,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实时组织实施双链融合专员选派工作。
5、申报双链融合专员的候选人报名信息(汇总)表,在报送给省科技厅的同时,将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