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六安市叶集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2/8  浏览次数:1189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引导和激励我区各类企业和组织加强质量管理,积极引入先进管理方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叶政〔202027号),现将申报第二届六安市叶集区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叶集区政府质量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417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叶集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各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导入工作总结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第二届六安市叶集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二)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三)自评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四)导入工作总结: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申报采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企业)报所在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同意,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417日,企业或组织应于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和联系表(附件3)报送至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叶集区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三)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第五项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区质委办。

地址: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社保大楼616室(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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