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资讯

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步骤评价办法

文字:[大][中][小] 2023/3/20  浏览次数:643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步骤评价办法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两化融合、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的辅导规划。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工程研究中心质效提升,参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发改办高技〔2021165号)、《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陕发改高技〔20221862号),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条已认定的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都应参加评价,并按照评价办法要求编制评价材料。

第三条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的主要依据为《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可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评价材料包括:《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和《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及其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将以此作为评价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市发改委统筹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整体工作,负责组织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评价活动,根据评价实际情况,综合采用专家评审会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流程程序

第六条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发改委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发布开展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的通知,明确评价的范围、内容、上报资料和时限等。

(二)填报资料。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区域内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真编制评价材料,对评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将评价材料及审核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

(三)资料复审。市发改委组织对报送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核查,采集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形成评审依据。

(四)组织评审。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具体评审方案,主要依据《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通过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数,形成评审意见。

(五)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意见,市发改委择优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问询、核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形成考察意见。实地考察存在问题的取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六)评价公示。市发改委根据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意见综合研判,确定评价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七)公布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发改委印发文件公布评价结果。

第七条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得分85分(含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75分(含75分)至85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为合格。

(四)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评价为不合格:

1.无不可抗拒因素,不参加评价工作的;

2.在评价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3.有严重违规、违法、失信、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行为的。

第八条对评价为优秀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市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对评价为不合格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取消其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资格。

第九条本评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