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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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工作是怎样的?哪些企业单位可以申报?对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围内,均有资格享受该专项资金支持。详情请直接拨打以下专人辅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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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奖励
(一)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
(二)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
(三)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以上内容仅供企业参考,请以当地新政策公告为准!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每年根据省、市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取得入库资格后,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申报,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依照认定文件,于认定当年的下一年度给予后补助。
上述奖励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江北新区资助金额由江北新区全额负担。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认定材料
1.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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