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2023年黄石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对象、程序及时间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黄石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评价对象
2022年以前已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程序
1.企业自评。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填写《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附件2),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于4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
2.县(市、区)科技局初评。各县(市、区)科技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进行内容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核,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并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星创天地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绩效考评意见,其中推荐“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星创天地总数的30%。并于4月21日前将签订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复审。市科技局对提交的《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复核,并抽取绩效初评意见在“合格”档次及以上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实地核查。市科技局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绩效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最终评价等次。
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星创天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星创天地。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星创天地,视情给予一年整改期或直接退出备案管理。
四、有关要求
请各星创天地运营主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价为“不合格”:
1. 运营主体已注销;
2.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考评信息的;
3. 运营主体主动提出退出备案;
4. 非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提供《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
5. 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