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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号截止!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时间、类型和认定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3/4/14  浏览次数:623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即日开始申报了!即日起到5月13号想要申报的企业别错过了申报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时间、类型和认定条件等相关内容,看完想要申报或者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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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类型

1.集聚类基地,指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及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文化类园区等,集聚一批文化科技融合创新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

2.单体类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拥有较强业绩取得突出成绩,一般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或行业引领性、先进示范性的企事业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一)集聚类基地须是在四川境内行政管辖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定位准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省或本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示范性强。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5家以上。

3.管理规范。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4.配套完善。搭建有较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二)单体类基地须是在四川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运营2年及以上,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鲜明。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方向,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效果明显且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力。

2.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应聚焦文化和科技融合,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5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10%以上。

3.创新能力强。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申报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其中从事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人员占比不低于20%。

4. 管理规范。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经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审核推荐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函。

(二)报送数量。

各市(州)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1家,成都市不超过3家。

(三)评审认定。

基地管理办公室依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评审,择优认定并纳入“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序列。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时间、类型和认定条件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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