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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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文件内容,现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产业扶持政策申报兑现工作,请各建筑业企业结合自身条件,申报政策奖励。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类2项:建筑企业年施工产值首次达标奖励、纳税达标奖励。该2项政策奖励由企业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按程序申报。
(二)免申即享类2项:独立承建工程获表彰奖励、高等级资质迁入奖励。该项不需要企业申报,由市建管处梳理出在2022年获得“鲁班奖”“黄山杯”以及从市外迁入我市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名单(包含企业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类别、兑现金额、资质等级等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统一录入“惠企通”平台。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类项目,由企业按照类别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一)建筑企业年施工产值首次达标奖励: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励资金申报表、2022年度审计报告。
(二)纳税达标奖励: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励资金申报表、2022年度纳税证明。
四、兑现流程
(一)材料审核:各县区(园区)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顺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公示、审批、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获得奖补的企业名录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市住建局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拨付兑现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园区)住建局、市建管处组织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
附件2:申报指南
一、企业行业属性。申报企业应为工商注册地为马鞍山市的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企业应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信息开展自评,对自身属于何种行业性质以及是否纳入亩均效益评价予以明确,并由企业所在县区进行核实确认,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重复申报事项。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次市级政策,否则一律全部取消。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三、信用审查事项。企业在申报政策前应对自身信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承诺不存在失信情形,一旦发现存在失信则取消政策奖补资格。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兑现奖补资金。“认定类”(免申即享类)政策整改期限为2023年底前,即2023年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取消当年政策奖补资格;“申报类”政策整改期限由主管部门在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原则上不得超过政策集中兑现时间(项目公示前),超过时限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四、税收口径事项。纳税贡献审核口径统一为“所属期”非“入库期”,即以企业上一年度应当缴纳税收数额为准,非实际缴纳入库税额。
五、各建筑业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将依法追回财政奖励资金,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依法纳入不良信用信息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