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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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来了!2023年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申报流程要求及认定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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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申报内容
1.本次申报内容为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符合《备案办法》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申报截止日前,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
2.鼓励各地区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科创孵化载体。
二、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宿迁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或《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申报书从宿迁市科技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统一报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三、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推荐工作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3.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4.纸质申报材料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