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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及申报时间内容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0-10-30  浏览次数:1920

南京特色文旅商品街区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申报条件:
“南京特色文旅商店”评审认定包括命名授牌和录入名录库两种形式。
1.南京市辖区内经营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的实体店面均可申报;
2.实体店面运营机构应为南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3.实体店面运营机构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规定;
4.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公开服务质量承诺。2年内无重大商品质量和服务投诉、重大责任事故。2年内无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记录、无公共信用失信记录和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5.连续经营满2年,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实体店面的产权为运营机构所有或连续租赁3年以上;
7.经营南京人文、历史、地标、文博创意、“非遗”、民俗民风、土特产、“老字号”、红色文化、特色美食等具有南京文化元素的特色文旅商品,应占经营商品的30%以上;
8.2019年入库“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直接申报命名授牌“南京特色文旅商店”。
南京特色文旅商品街区申报程序:
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在南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南京特色文旅商品街区”申报主体,实体店面运营机构为“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申报主体,研发生产企业(单位)为“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江北新区党工委宣传和统战部申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江北新区党工委宣传和统战部初审后,正式行文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申报材料:
1、《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申报表》;
2、市场监管、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3、实体店面产权归运营机构所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其他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4、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单位)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年度财务报表;
5、实体店面经营状况简介(含店面体量、投入、经营内容、主要文旅商品名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6、实体店面3年内获得的荣誉;
7、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供的申报主体信用证明;
8、其他所需提供的材料。
9、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于11月20日18:00前,报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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