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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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芜湖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地方标准体系,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芜湖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年度芜湖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芜湖市地方标准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基本要求
申报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激活标准化发展活力,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选择与芜湖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紧密相关的,并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的技术要求作为标准化对象。通过项目研制,为构建芜湖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奋力打造“四大名城”、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技术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一)加强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现代农机及智慧农业、航空、微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线上经济等领域标准研制。
(二)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特色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统村落保护利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城市大脑、海绵城市等领域标准研制。
(三)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污染物排放、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碳达峰碳中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绿色餐饮、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等领域标准研制。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市场监管、公共安全、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社会信用体系、社区治理、健康体育、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网格化管理、智慧应急等领域标准研制。
三、申报要求
(一)芜湖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根据《芜湖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九条,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归口单位,依据职责,负责组织本领域内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并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三)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应当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及电子文本:
1.芜湖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1);
2.芜湖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芜湖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
4.标准草案及宣贯方案;
5.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质检总局或现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各归口单位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负责起草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起草工作。各归口单位之间应提前做好沟通协调,避免项目交叉重复。
(二)立项材料经归口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应做好动员、发动和政策解释工作。
(四)一般性工业产品、产品检验检测方法等项目不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