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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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秦创原及科技政策申报兑现条件要求及时间事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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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二)除特殊要求外,原则上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税收关系、统计关系等均在泾河新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二、申报范围及政策
本次政策申报针对以下政策中的即申即享类及综合评审类政策。
(一)《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政策兑现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责任部门: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泾河)工作部
(二)《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
责任部门: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泾河)工作部
(三)《泾河新城泾河湾院士科创区产业扶持专项政策(修订版)》
责任部门: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泾河)工作部
三、申报事项和要求
(一)申报《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政策兑现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以及《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的企业,请登录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网的“政策兑现”服务专区进行申报,详情请咨询政策联系人;
(二)申报《泾河新城泾河湾院士科创区产业扶持专项政策(修订版)》的企业,请按照政策要求资料的顺序完成申报资料电子版的编制并提交给政策联系人,详情请咨询政策联系人。
(三)纸质版材料要求:在以上政策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及政策联系人要求编制纸质版材料,纸质版资料必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胶装、简装);
(四)申报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6日;
(五)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材料中附企业承诺书,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有效,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六)上年度曾有过行政处罚(除警告外)记录的企业不得享受当年的政策奖补;
(七)同一家企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新区新城多个扶持政策奖补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不得就同一事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八)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虚假申报、套取管委会扶持资金的企业,失信行为将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追回相应扶持资金并追究企业相应法律责任,管委会未来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其他政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