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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23年湖北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程序、奖补

文字:[大][中][小] 2023/11/8  浏览次数:1025

2023年湖北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程序、奖补等内容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工作室建设目标

“文旅推介官工作室”属于“湖北省文旅导师工作室”总体项目建设内容之一,全称为“湖北省+领办人姓名+文旅推介官工作室”,主要任务是讲好湖北故事,扩大荆楚文化和旅游资源影响。工作室领办人主要为专职导游、讲解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网络主播、旅游形象代言人、文旅活动策划等行业优秀骨干人才。2023年,建设12个“文旅推介官工作室”。

二、工作室职责任务

(一)参与行业培训。参与文旅工作相关的公益授课、交流研讨等活动,总结推广创新创意成果、先进经验、服务模式;依托工作室成员带动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发挥先行研究、示范引领的作用;与学校合作开展教学研究,共同拟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岗位素养课程。

(二)开展人才结对帮带。结对指导不少于10名青年文旅人才,帮助指导年轻人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工作实践,帮助提升专业能力;指导年轻人才参加省市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大力培养后备骨干人才,要求人才积累、成长过程体现清晰。

(三)开展宣传推介。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推介全省文化旅游资源,努力讲好湖北故事。组织拍摄湖北文旅推介视频,在省文旅厅官方网站或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推送播出。结合湖北文旅实际,认真做好导游词、讲解词和宣传推广文案的创作研究。落实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举办义务宣讲、展示服务礼仪规范、文明旅游志愿活动、旅游咨询服务等,传递正能量。

(四)参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重大活动,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领队能力强。文旅推介官工作室的领办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领办人人选应为一线工作人员,领办人要求专业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宣传推介能力和丰富的一线从业经验,能够用好线下线上各类平台讲好湖北故事,宣传推介湖北文旅资源,在行业内做出优异成绩,影响较大。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导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国家金牌导游、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在省级以上重大文旅活动中担任导游领队、讲解员、网络主播,或获得(入选)地厅级及以上优秀专家或人才称号(人才项目),或在省级以上行业竞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优先予以支持。

(二)团队素质高。拥有不少于3人(含领办人)的团队成员,团队年龄、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团队成员注重坚守职业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以德立身广受社会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三)依托项目实。导师工作室开展工作依托项目进行,项目可以是文化和旅游创新团队与有关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或本地区文旅资源宣传推广项目,也可以是所在单位需要解决的技艺难题或业务提升项目等。项目应对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有直接或间接作用。

(四)运行保障优。导师工作室依托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导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工作室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有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和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申请人依托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程序和要求向各地(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报,高校、省直相关单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推荐1-2个“文旅推介官工作室”申报对象。

(二)初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人选条件、资格进行审查,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信息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信息经单位审核后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按照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实名表决等程序,提出导师工作室候选名单和立项资助建议。

(四)授予称号。评审结果经厅党组研究审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颁发牌匾。

五、支持措施

(一)经费支持。2年资助期内给予新建立“文旅推介官工作室”10万元经费支持。工作室实行领办人负责制,享有经费自主支配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研究创新、产品开发推广、研修培训指导等费用支出。

(二)项目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工作室及领办人牵头或参与省内重大文旅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人才项目等。

(三)荣誉激励。加强对文旅导师工作室创新成果、典型事迹的宣传推介,为导师工作室提供成果宣传的平台,提高工作室和领办人影响力和知名度。优先推荐评选省级及以上文旅团队与专家人才荣誉。

六、管理考核

(一)约束机制。省文旅厅与导师工作室领办人签订资助协议书,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领办人必须按照《湖北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书》所承诺的事项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工作室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考核评价。湖北文旅导师工作室采取定期考评和日常考评相结合方式,导师工作室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及责任单位应不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2年资助期满之日起30日内,工作室领办人应当提交资助期绩效评估书面申请、结项报告和成果资料(含经费使用情况),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导师工作室进行绩效评估,重点审查工作室自身建设、实施计划完成、成果产出、经费管理等情况,经综合评定后公布绩效评估结果。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导师工作室称号,收回结余资金和牌匾。

(三)经费管理。工作室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次拨付、专项使用的办法,资助经费划拨到工作室责任单位银行账户,批准资助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工作室绩效评价通过后再拨付剩余50%。工作室领办人是资助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工作室领办人应在责任单位指导下,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科学合理使用经费。工作室领办人、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资助经费。

(四)调整申报。工作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延期完成工作或不能继续开展工作,实施内容有重大变化,资助经费预算有重大调整等事项,由工作室领办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

(五)监督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后,终止撤销工作室,收回工作室牌匾和剩余资金,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②实施内容与申请内容严重不符;③实施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④工作室领办人、责任单位拒不配合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工作;⑤其他违法和严重违规事项。

七、材料报送

请各地和相关单位于11月15日前按照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推荐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及信息汇总表(附件1)1份。推荐报告包括本地本单位开展推荐工作的情况、推荐领办人的基本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推荐排序等。

2.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本2份,装订顺序如下: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人才团队成员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公安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推荐单位出具的政治表现材料;

(5)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所列获得成果或表彰材料复印件;

(7)其他主持、参与、策划、推广过的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活动证明材料(控制在5项以内)。

上述材料A4纸张印制,附件材料指领办人相关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订本以申报书封面为准,不单独设计,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推荐报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人选政审材料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订本扫描为1个pdf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连同申报书和信息汇总表Word文档设为1个文件夹,以光盘形式报送1份,另请将全部文件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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