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2023年宿州市级(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自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要求和申报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代账、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推广等辅导规划。
你想让用户一眼就能搜到你们公司吗?快速引流,想要企业产品百度首页关键词排名、企业品牌推广、抖音短视频运营、抖音关键词推广、企业宣传片拍摄等等,均可联系小编咨询,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产品关键词、企业品牌优化服务!联系电话:18949334295。
一、支持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已经立项实施或准备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牵动性强、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好,承担单位建有研发机构,能自筹解决全部研发经费。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为宿州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原则上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每个申报单位申报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
3.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项目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应就单位及个人的科研及社会信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申报时明确。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有违背上述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项目实施过程参照《宿州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_自筹资金项目(2023年度)》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各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推荐函及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宿州市科技局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备案下达。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书进行审核,经研究后确定项目名单,备案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