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组织实施
2024年度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自愿申报的企业分级审核、推荐、公示,公示期为两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
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安徽省 A、AA、AAA级“守重”企业。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守重”企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被退回申请的企业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其他等级的“守重”企业。
符合《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申报安徽省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提供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相关材料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申报2024年度“守重”公示活动的企业,2022年和2023年两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见附件)。
2022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不再接受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核实,核实情况上传“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申报A级“守重”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确定,申报AA级“守重”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5月30日前向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
(三)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企业,要进行网上资料复核、征信查询、实地核实并确定AA级“守重”企业。
申报AAA级“守重”企业,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核实,也可委托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地核实,核实情况上传“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并于6月30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申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安徽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3.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企业,组建合同行政监管专家委员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复核,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审核,确定AAA级“守重”企业。
(五)征求意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分别对已确定拟公示企业,向相关部门(法院、经信、公安、人社、生态环保、住建、应急、金融、银行、海关、税务等)发征求意见函,征求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等是否存在其他负面情况和处罚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等方式发布公告,公告期为30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存在《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取消公示。
(六)公示。企业申报A、AA、AAA级“守重”企业,符合条件的,于9月30日前分别由县级、市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重启全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呼应民声和企业诉求的重要举措,是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瞄准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申报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企业申报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扩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上门帮扶等多种形式,加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各项申报指标,正确使用申报系统,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应的公示等级。
严明工作纪律。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中的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严守规矩、不越红线。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规程,确保“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对在“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报等级 |
行业分类 |
一般企业 |
小微企业 |
AAA |
服务业 |
70 |
50 |
建筑业 |
70 |
50 |
|
农业 |
70 |
50 |
|
商品流通 |
70 |
50 |
|
制造业 |
70 |
50 |
|
综合 |
70 |
50 |
|
AA |
服务业 |
50 |
30 |
建筑业 |
50 |
30 |
|
农业 |
50 |
30 |
|
商品流通 |
50 |
30 |
|
制造业 |
50 |
30 |
|
综合 |
50 |
30 |
|
A |
服务业 |
30 |
20 |
建筑业 |
30 |
20 |
|
农业 |
30 |
20 |
|
商品流通 |
30 |
20 |
|
制造业 |
30 |
20 |
|
综合 |
3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