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4/2/27  浏览次数:790

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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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

 

2024年度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自愿申报的企业分级审核、推荐、公示,公示期为两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

 

 

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安徽省 A、AA、AAA级“守重”企业。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守重”企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被退回申请的企业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其他等级的“守重”企业。

 

符合《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申报安徽省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提供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相关材料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申报2024年度“守重”公示活动的企业,2022年和2023年两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见附件)。

 

2022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不再接受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核实,核实情况上传“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申报A级“守重”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确定,申报AA级“守重”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5月30日前向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

 

(三)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企业,要进行网上资料复核、征信查询、实地核实并确定AA级“守重”企业。

 

申报AAA级“守重”企业,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核实,也可委托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地核实,核实情况上传“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并于6月30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申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安徽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3.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企业,组建合同行政监管专家委员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复核,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审核,确定AAA级“守重”企业。

 

(五)征求意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分别对已确定拟公示企业,向相关部门(法院、经信、公安、人社、生态环保、住建、应急、金融、银行、海关、税务等)发征求意见函,征求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等是否存在其他负面情况和处罚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等方式发布公告,公告期为30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存在《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取消公示。

 

(六)公示。企业申报A、AA、AAA级“守重”企业,符合条件的,于9月30日前分别由县级、市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重启全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呼应民声和企业诉求的重要举措,是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瞄准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申报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企业申报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扩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上门帮扶等多种形式,加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各项申报指标,正确使用申报系统,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应的公示等级。

 

严明工作纪律。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中的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严守规矩、不越红线。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规程,确保“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对在“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报等级

行业分类

一般企业
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值(份)

小微企业
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值(份)

AAA

服务业

70

50

建筑业

70

50

农业

70

50

商品流通

70

50

制造业

70

50

综合

70

50

AA

服务业

50

30

建筑业

50

30

农业

50

30

商品流通

50

30

制造业

50

30

综合

50

30

A

服务业

30

20

建筑业

30

20

农业

30

20

商品流通

30

20

制造业

30

20

综合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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