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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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申报对象与条件
湖北省高企申报对象为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此外,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继续保持资格,也需按照本通知重新申请认定。
把握申报时间与流程
高企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的方式,各企业需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申报流程包括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四个环节。在申报过程中,请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申报失败。
网上注册
1.政务服务平台注册
申报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
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
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审核推荐
各地结合《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区域申报企业的日常监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等工作,并配合省认定办做好认定管理工作。
材料报送
2024年企业申报工作,全程线上受理。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所属市州、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部门,提交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准备齐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准备是高企申报的关键环节。
企业需要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准备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册登记证件、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在内的全套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样式: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说明:
按申请书填报要求逐项填写,并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水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各市(州、林区)归口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东湖高新区企业材料交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并留存备查。申报材料装订有序,封面为申请书首页,书脊标注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州。
省认定办采取无纸化评审方式,评审阶段不收取企业纸质申报材料。
特别注意: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应符合逻辑关系,且不得包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附件
说明:
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内容,及其格式要求、装订顺序。
1.注册登记证件
2.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4.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1.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12.申请书封皮
13.企业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