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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奖励政策和建设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1-2-24  浏览次数:4100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有哪些?有什么奖励政策?下面就来详细了解。

 

江苏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政策:

市级政策:新获批建设省级研发机构,由市科技局予以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区级政策: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或立项)的,可累加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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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 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 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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