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2019年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奖励内容:
对2019年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书。
2、2019年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或证书)。
(四)有关说明
各市科技局或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 表评分达 75 分以上,并且 B 表评分达 80 分以上的企业。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