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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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开展,六安市企业通过省经信厅云平台申报系统注册、填报,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县区经信部门通过云平台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于9月15日前完成网上初审、项目现场核查、网上资料上传等工作,并向市经信局提交推荐文件(与财政局联合行文)、经信部门承诺书、项目汇总表(系统导出)以及限制性条件查证情况说明,一式2份。
制造强省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材料
1. 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2. 市(直管县)、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见附件1)签本人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4.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称号类除外);
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见附件2)签本人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不符合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五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2)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3)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
(4)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
(5)补贴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2. 单个企业高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3个称号类奖补;
3. 对皖北、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含部分革命老区)(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
4. 单个企业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
5. 企业已获得及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6. 制造强省政策奖补资金及项目与“三重一创”、科技创新、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机器人产业、数字经济、集成电路、5G等政策资金及项目实行统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第十三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各县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