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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申报条件要求及申报程序详情解答

文字:[大][中][小] 2020-9-3  浏览次数:1352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时间是每年的九月,虽然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公告还没出来,但是大家可以开始着手准备申报了,今年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是什么呢?有哪些要求?申报程序是怎样的呢?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1、成立时间: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独立法人单位
2、财务要求: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年服务收入80万元以上。
3、场地大小: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要求:
1、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2、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工业园区等。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县区乃至全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工业园区等。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县区乃至全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6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6、平台建设运营单位无失信行为信息。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本地区市级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
(二)市经信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合肥市经信局网站公示一周。
(二)市经信局对评审合格的服务平台授予“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政策:
对成功认定为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后续管理:
1、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发布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末填写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每年1月底提供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
2、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季度报告制度,负责对所辖区内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末汇总上报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每年1月底根据企业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材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示范平台测评工作,填写测评情况及意见,上报市经信局。对测评不合格的市级示范平台,市经信局撤销其称号。
3、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
4、市经信局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平台进行抽查。对已经认定的示范平台,发现弄虚作假,撤销称号。
5、已被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报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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