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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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时间两年以上。
2、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二年无亏损。
4、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应用项目已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5、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经验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作用。
滁州市项目申报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滁州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选标准:
按照管理体系建设、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十个一”建设内容和融合绩效等三大方面的完成情况评选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1、管理体系建设。企业非常重视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建设,设置了专门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管理机构,制订了两化融合规划,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2、“十个一”建设内容。对照“淮南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十个一’建设分类要求”,完成基础设施2项要求的建设;在业务流程6项要求中至少完成3项建设,其中必须按要求建设ERP系统;完成运行监管2项要求的建设。
3、融合绩效。两化融合成效明显,近两年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年增长率在20%以上,企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业务效率有较大提升。
滁州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奖补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