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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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运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主要服务于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示范工业园区等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4、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六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六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
1、六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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