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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及材料内容整理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0-10-9  浏览次数:1446

想要申报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可以在申报前,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详细的内容介绍,争取一次就成功申报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步)
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独立法人单位
2、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年服务收入80万元以上。
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4、从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
5、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6、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7、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
1、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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