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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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始组织认定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看下文。
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一、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各地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
二、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在线打印两份带水印的纸质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各申报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信用承诺。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负责对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在确保上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到省科技厅,并对主管部门审核责任进行信用承诺(见附件3)。各地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满足《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并按照要求积极做好专业孵化器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盖章后的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两份)于10月3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各设区市科技局在对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审核时,要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同时积极主动做好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