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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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开始,申报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江苏省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一、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将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审核后推荐提交。
二、省内各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需经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前与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联系沟通。
四、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五、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有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直报的高校院所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