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申报2020年下半年暨2019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2  浏览次数:1544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20〕114号)及2019年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受理2020年下半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条款以及2019年未完成政策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5083,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20201023—1030日。县区在119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申报要求

2020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V1.0(网站内附)。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经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再将完善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初审部门(县区初审的报2份材料至县区)。初审部门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三、2020年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实施细则第4条: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

申报条件:当年通过政府招投标或续标方式确定的高校及其它培训机构,完成约定的全部培训任务并通过验收。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招投标合同书;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文件、图片等);中标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

(二)实施细则第5条: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1.鼓励技改项目入统

申报条件:当年新列入合肥市统计库且已竣工的技改项目。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已列入合肥市统计库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2.技术改造贷款风险补偿金

1)技改贷利息补贴

申报条件:与我市合作开展技改贷的银行(含合肥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银行),对技改贷企业实行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且企业已支付实际发生利息;市级财政每年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银行贴息,每半年兑现一次。

申报材料: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技改贷利息补贴申报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当年技改贷借款汇总表(附件3);银行技改贷借款借据和借款合同复印件;企业技改贷申请表(市经信局盖章)复印件;当年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技改贷业务信息确认函。

2)技改贷担保费补贴

申报条件: 为技改贷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保险)公司(含合肥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公司),且按贷款金额的1%/年的标准收取保费;市级财政每年按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技改贷担保费率补贴申报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担保(保险)公司当年技改贷担保明细汇总表(附件4);担保(保险)公司技改贷担保材料复印件(含担保合同、当年担保费发票、担保费转账凭证)技改贷申请表复印件(市经信局盖章)。

3.技术改造和品牌对标诊断服务。

申报条件: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免费开展技术改造、品牌对标诊断,根据诊断报告ABC分级奖补中标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政府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与企业签订的对标诊断协议;经企业盖章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专家出具的对标诊断报告评价分级意见;对标诊断实施情况报告。

(三)实施细则第8条: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鼓励工业设计与传统制造业融合发展奖励

1工业设计金奖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红点至尊奖、IF设计奖金奖、G-MarkTOP100IDEA奖金奖、红星奖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工业设计公司。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获奖者身份证;级或国际工业设计金奖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四)实施细则第9条:提升工业制造水平

1.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奖励

1)工业机器人集成奖励

申报条件:机器人集成企业;当年集成应用达到200台、500台。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机器人集成项目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

2.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奖补

1)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建设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竣工的智能网联汽车各类测试场、检测中心、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竣工的多场景、多类型测试应用项目。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

2)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补助

申报条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三单取小值);完成合同任务证明材料(政府采信的智能网联汽车第三方机构认证资料等关联材料)。

3.服务型制造奖励

申报条件:上一年新认定的级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的企业(含工业企业、项目和平台)或省级服务型制造的示范企业(不包括示范项目和平台);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

申报材料: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4.智慧养老健康产业发展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新批准认定的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批准认定文件。

(五)实施细则第11条: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1.智能传感器生产应用奖励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智能传感器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传感器设计生产企业(其中年度研发投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5%),按年度销售收入给予一定比例高100万元奖补。智能传感器是指具有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信息存储功能的多元件集成电路,是集成传感芯片、通信芯片、微处理器、驱动程序、软件算法等于一体的系统级产品。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智能传感器年度销售明细表,附合同、发票及凭证;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实施细则第12条: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

1.消费品品牌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本年度入选支持制造强省政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精品安徽的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入选的协议及相关材料(包括企业与广告公司合同、垫付广告费付款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七)实施细则第13条: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发展

申报条件:首次列入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未获得制造强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批准认定文件(公告文件)。

(八)实施细则第14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1.对进入Ⅲ期临床试验药品的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有药品进入期临床试验的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Ⅲ期临床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关于药品进入临床试验方案的会议纪要、邮件等证明材料。

2.对药品(医疗器械)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补助

申报条件:当年受国内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双方无投资关系)委托生产药品(医疗器械),并在合肥销售的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批件;委托销售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等;委托双方无投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3.提升生物医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申报条件: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免费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工程。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经企业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

4.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进入级、省级药品目录的

申报条件:当年有独家品种、独家剂型新进入级、省级药品目录的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进入级或省级药品目录(含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实施细则第15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1.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1)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上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获得制造强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认定证书或文件。

(十)实施细则第16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百强的前50强工业企业、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企业。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及明细表;当年省民营企业百强的前5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认定文件;企业合法经营的真实性声明。

(十一)实施细则第18条: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奖励

申报条件新入驻我市开发园区(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聚集区)的工业投资项目对于工业投资项目的认定,依据市(县区)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或开发区经贸发展局等立项审批职能部门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限缴费目录中的15项收费项目(附件6)。

申报流程实行园区代理制,由园区代理部门统一申报,园区代理部门由各开发园区自行确定并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

审核。由项目属地的园区代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核实票据原件真实性,填制《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缴费补助汇总表》,报市经信局复审。资金兑付。缴入县区级的收费,由县区级出台办法及时兑现政策,兑付后报市经信局备案;缴入市级的收费,由市级审核后等额予以兑付;缴入省级以上的收费,待市级审核后,由市级和县区级各兑付50%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收费登记单》(供参考,附件7);《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缴费补助汇总表》(附件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县区)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一般缴款书收据复印件。

四、2019年部分政策条款

(一)2019年实施细则第10条: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1.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或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的项目未获得省奖励政策。

申报材料: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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