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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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328号),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
2. 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3. 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月13日(周日)前报送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16日(周一)前推荐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附件1
2020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推荐顺序 |
孵化器名称 |
运营主体名称 |
孵化器类型 (综合、专业) |
机构 注册 时间 |
孵化器开始运营时间 |
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 使用面积(平方米) |
在孵 企业 数量 |
毕业 企业 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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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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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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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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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组织对上述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现予以推荐。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盖章) 202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