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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于11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报告以及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两个方向的一式6份),按照项目类别第(一)、(二)、(三)类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第(四)类报至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步报送。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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