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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企业积极申报,并于11月5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两个方向的一式6份),报至经贸局工业处(管委会B座232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附件2汇总表(excel版)发至邮箱。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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