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根据《2021 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 2021年第 6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1〕42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一、组织申报
1. 本次符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条件的企业为∶ 获得 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 2021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
2.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公告》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指导企业准备审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
二、申报时间
9月1日至 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按企业申请时间顺序,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各地汇总表、企业申请表原件、其余材料一式五份)及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贸服处。
请你们抓紧组织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先来先报原则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督促持有配额的企业抓紧完成进口,并及时将进口报关单和配额证第一联交还省发展改革委核销。对于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省发展改革委。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