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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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2019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宜政发[2019]7号)及《安庆市2019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推荐上报、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和科技局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现将864个申报项目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3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安庆市财政局教科文科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书面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安庆市2019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申报项目审查结果汇总表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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