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组织推荐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4-28  浏览次数:1281

根据工信部和省经信厅通知要求,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领域,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组织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系统梳理各领域在推广绿色设计理念及方法、开发绿色设计先进技术和产品、制定绿色设计相关标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遴选一批绿色设计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2.请对照基本要求(见附件1),推荐并指导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评价和打分,编制申报书(见附件2),并切实加强对企业自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的把关。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3.请于5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三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节能处,同时按要求组织申报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线上申报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网上申报,并及时通过平台初审提交。

4.请经开区加强对已入选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跟踪指导,将其2020年开展绿色设计工作情况的电子版(参考自评价表有关要点编写,要求盖章PDF和WORD可编辑版)于5月14日前报送市经信局节能处。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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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基本要求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拥有自主知名品牌,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已将绿色设计理念和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基础能力,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具有检验验证、计量测试、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四)已开展绿色设计相关工作,产品符合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标准,或参与制定绿色设计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绿色设计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

(五)符合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来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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