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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0-11-5  浏览次数:1875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呢?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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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4、已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由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并推荐申报,在宁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申报由高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其他高等院校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
2.各市、县以及和省级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所推荐各类项目中,医院项目不超过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直接报省,不计入总数)。
3.各县(市)、和省级高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设区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具体推荐申报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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