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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条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于11月11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推办。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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