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庆市组织推荐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13  浏览次数:1660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地要按《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做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鉴于名额限制,每个县(市)区按优中选优原则限报1个(包含重新申报平台,已获市级示范平台的优先。),辖区内平台服务业绩一般的可以不报,多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度省示范平台(安庆百科实业有限公司、岳西县良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庆市长安安全技术培训咨询中心)失效后可自愿重新申报。

三、请各县(市)区于11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文件及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

下一篇:安徽省新政策学习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