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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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池州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保障我市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公民网络合法权益,中共池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池州市委网信办)开展第一届池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成为池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三)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备涉密资质,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人员,至少有3人具备行业认可的网络安全及相关领域技术资质。
(四)在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具有稳定网络安全技术和服务团队,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有必要的技术检测设备、设施等,在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发现、应急处置等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优势。
(五)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六)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七)申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相关规定。
二、遴选流程
按照“自愿、公益、透明、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提交材料、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确定名单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19日前,通过池州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提交材料。2021年5月1日前,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池州市委网信办。
(三)初步审查。2021年5月15日前,池州市委网信办收集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形成初审名单。
(四)确定名单。2021年5月18日前,池州市委网信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研究确定拟入选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名单,通过池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通报,授予入选单位“池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有效期为2年。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报“池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申请书包括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五份,电子版须用光盘刻录,文档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纸质版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盖章,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二)池州市委网信办负责技术支撑单位日常协调联络与服务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安全信息报送、检查、演练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公益性的服务,技术支撑单位服务开展情况由池州市委网信办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技术支撑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
(三)技术支撑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所提供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技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发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存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但因商业目的等原因未及时上报处置的、违反与被服务单位的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等情况一经发生,将在全市通报取消技术支撑单位称号,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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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池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