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17  浏览次数:196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精神,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区将开展2021年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高新区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得少于15个;

(四)能按要求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五)能按规定提供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障;

(六)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30%。

(七)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高新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三)单位青年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四)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等等;

(五)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认定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高新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认定具备青年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经区人事劳动局审批认定、社会公示后,予以授牌。认定后的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名单将通过《高新区民生工程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见习政策相关补贴详见此链接(http://www.hefei.gov.cn/public/7781/105447983.html)

五、申报单位请于12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1219室,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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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单位人数

 

网  址

 

经办人

 

工作部门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单位简介

企业发展潜力、生产规模、经营状况、技术水平、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等介绍(此处可加附件)

见习岗位

情  况

拟接收见习人员数量

接收见习人员时间

(详见附件2)

 

见习人员每月

生活补贴标准

 

拟留用比例(%)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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