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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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经信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于11月23日前完成系统申报(2017年及以前有效期满的示范基地重新申报),并将县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市经信局将会同市人社局、团市委,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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