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蜀山区组织开展市级电子商务战新基地第二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7  浏览次数:1538

为更好发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现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市级电子商务战新基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
1.依法在蜀山区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规上及限上企业优先。
2.企业法人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无失信信息记录。   
3.能按规定及时向区电子商务战新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发改、商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电子商务经营数据、财务及统计报表等相关信息。
二、申报项目类型
项目按研发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研发类、产业类项目必须为2019年在建项目,其中研发类项目支持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项目研发投入,产业类项目必须为2019年7月1日以来开工且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研发类:可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及电子商务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项目内容   
(一)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1.产业聚集类。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建立完善提供电子商务配套设施、政策信息、宣传推介、培训交流、转型升级、创业孵化等服务的园区类载体企业、集聚区和线上平台,相关管理制度、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及传统企业入驻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具备电子商务企业支撑服务功能和促进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2.服务平台类。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信进行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和销售交易等电子商务活动并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网上交易、在线或移动支付等服务功能。   
(二)电子商务应用项目   
线上交易类。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或服务平台,在传统产业和创新领域依托企业实体转型电子商务建设网上商城,开设地方馆、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通过B2B、B2C、O2O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的工业、农业、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类电子商务企业。  
 (三)电子商务配套项目   
1.电子商务服务类。为电子商务应用提供网络营销技术、软件开发、设计、广告、信用、认证、呼叫、供应链、监管、仓储、清关、邮件互换、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等经营性服务或从事公益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2.电子商务物流类。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降价提质等优惠服务的大型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同城快递配送中心等。
3.电商人才培训类。具培训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提供技能培训。  
(四)电子商务特色项目  
1.跨境电子商务类。搭建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出口跨境电商平台的企业;利用进、出口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产品交易的终端类企业;在境外以自建或租用形式建立海外仓储设施、展示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
2.行业电子商务类。经区电子商务战新基地领导小组认定,对辖区电子商务发展具有明显促进带动作用的针对细分市场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类项目,尤其是为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搭建的行业电商平台。  
    四、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电子商务产业相关内容。
2.同一企业同一新产品或关键性技术的研发、产业化视为同一个项目。
3.同一企业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申报不超过一个。
4.同一企业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5.已获得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6.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轮基地资金。
7.有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五、申报工作要求
1.蜀山经济开发区内项目由蜀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申报,蜀山经济开发区外项目由蜀山区商务局、发改委牵头组织申报。

2.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和区发改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研发类项目申请补助金额及相关票据进行核定、出具书面意见。2020年12月7日下午下班前,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和区发改委将申报正式文件以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第三方审核意见(含每个研发类申报项目申报补助核定金额)、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编制大纲见附件2与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区商务局、区发改委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参与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八份于评审当日带至现场,还要就项目核心内容制作15分钟的PPT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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