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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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积极推进全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并按照《安徽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皖商办贸管函﹝2018﹞771号),在地方申报基础上,组织省有关单位及第三方机构,结合实地调研、电话及视频调查情况,对基地进行了综合评审。经评审,拟认定以下4个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1.安徽省羽绒及制品桐城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2.安徽省新型纸塑制品怀宁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3.安徽省薄荷产品太和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4.安徽省竹制品贵池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现对以上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12月11日-12月17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