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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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工作开始了,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切记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所需申报材料,避免错过申报时间,如果你对于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卧涛科技咨询相关申报细则。
江苏绿色建筑发展专项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15855155083
一、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1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已享受或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或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但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四)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
1、绿色城区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政府职能的城区、园区等管理机构,明确了工作班子、实施项目与进度、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等,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项目建设与运行主体,可与设计单位、咨询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建筑权属单位,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科技支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正高级职称,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五)地方申报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汇总后(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单位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登录网站填报,经所在地县(市)、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统一邮寄。
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申报材料另需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省级公共机构申报的项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盖章。
想要申报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咨询相关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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